创造美好生活环境

Focus 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improve the living environment

2021年涉环卫领域重大政策发布情况汇总

TIME:2021-10-20 08:21:14 分享 :

《关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2021年1月19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尽快建立健全以农村厕所建设改造、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农村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林草局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根据当前农村人居环境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明确了五大方面三个层级的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框架,确定了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实施推广等重点任务,提出了运行机制、工作保障、技术支撑、标准化服务等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关于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

1月28日,国管局办公室、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六项工作重点,包括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及标志、倡导推动绿色办公、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大力推动示范体系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监督管理,开展宣传引导,持续深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2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加快建立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指导性意见。

文件要求,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鼓励地方建立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鼓励企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废物回收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培育新型商业模式,打造龙头企业,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广典型回收模式和经验做法;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开展宣传、培训和成效评估。

文件强调,要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减少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加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严格执行经营许可管理制度,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做好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大工程建设中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力度,推动废旧路面、沥青、疏浚土等材料以及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乡村绿化美化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即“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文件提出,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研发干旱、寒冷地区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加强中西部地区农村户用厕所改造。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要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要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


《关于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2021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2月25日,农业部网站发布了《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2021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这是对今年中央1号文件、中办国办印发加快乡村人才振兴意见、国务院低碳循环发展指导意见等文件的具体落实。

意见第21条中指出: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重点推动中西部地区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引导新改户用厕所入院入室。指导各地科学选择农村改厕技术模式,开展干旱、寒冷地区改厕适用技术试点示范。统筹建设农村厕所粪污和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便捷低成本处理。

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有条件地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处理利用,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设施。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运行管护机制。

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创建一批美丽宜居村庄。


《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

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印发《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提升大宗固体废弃物(以下简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同时,提出综合利用产业体系不断完善、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利用制度基本完善、协同发展模式不断创新和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增强等5个方面目标。

《指导意见》提出,要提高大宗固废资源利用效率,拓宽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利用途径,扩大综合利用规模。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绿色发展,推进产废行业绿色转型,推动利废行业绿色生产,强化大宗固废规范处置。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创新发展,创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模式、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协同利用机制和管理方式。实施骨干企业示范引领、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大宗固废系统治理能力提升等资源高效利用行动。

《指导意见》要求,要从健全法律法规、落实金融税收政策、加强宣传推广等方面统筹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工作。


《关于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

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提出,到2022年底,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基本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基本满足本行政区域内的处置需求。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充分保障,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

方案要求,统筹新建、在建和现有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资源,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


《“十四五”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十四五”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十四五”期间系统推进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作,加强黄河流域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实施方案》明确,到 2025年,太原、呼和浩特、济南、泰安、郑州、西安、咸阳、兰州、西宁、银川等 10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地级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左右,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

《实施方案》要求,系统推进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作。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实施《固废法》,依法推进农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2021年8月30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意见》。

《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末,农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和资源化利用能力迈上新台阶,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业固体废物监测网络高效运行,回收利用体系基本完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支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显著提升。


《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

9月3日,中央网信办网站发布由中央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局、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科技部农村科技司、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国家乡村振兴局社会帮扶司组织有关机构和地方编写的《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以下简称《指南》),提出要利用高清视频监控、物联网、人工智能、图像识别等信息技术手段,对农村地区垃圾收运、污水治理、村容村貌维护等进行监测分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监管依据。

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数字化监管方面,《指南》提出,要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回收、处理等全过程进行监测分析,实时监测垃圾清运数量,提高处理收运效率。


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9月10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称,根据《“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循环经济促进法》将进行修订,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法律修订意见和建议,根据征求意见提纲,本次修订将垃圾分类、生产者责任延伸、绿色包装、废旧物资回收、资源循环利用等10项目列入重点规范。要求参与意见征集的各界人士能提出现行《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和原因等,并列出在垃圾分类与生活垃圾、厨余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园林废弃物、城市污泥资源化利用等方面需要法律进一步重点规范的内容。


《关于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9月15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动“十四五”白色污染治理取得更大成效。

《通知》对塑料污染源头减量、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置等各环节主要负责部门及具体职责作出了详细规定。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体系,压实地方、部门和企业责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积极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加快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着力提升塑料垃圾末端安全处置水平,大力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整治,大幅减少塑料垃圾填埋量和环境泄漏量,推动白色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力争通过各环节、各部门协同配合,到2025年,塑料污染治理机制运行更加有效,地方、部门和企业责任有效落实,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治理成效更加显著,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在源头减量方面,商品零售、电子商务、外卖、快递、住宿等重点领域不合理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现象大幅减少,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到1000万个。

在回收处置方面,地级及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塑料废弃物收集转运效率大幅提高;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大幅减少;农膜回收率达到85%,全国地膜残留量实现零增长。

在垃圾清理方面,重点水域、重点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的历史遗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塑料垃圾向自然环境泄漏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十四五”时期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

9月16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出通知,对《“十四五”时期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公开征求意见。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十四五期间,环境部拟在 100 个左右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并要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再生资源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

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要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构建城乡融合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推动城乡环卫制度并轨。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促进废玻璃等低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管理制度和支持政策,畅通家电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全产业链条。优化城市垃圾中转站环境,建设“无臭”垃圾中转站。提升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着力解决好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应用的“梗阻”问题。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能力,大幅减少生活垃圾填埋处置,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减少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推进市政污泥源头减量,压减填埋规模,推进资源化利用。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大幅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推动可降解替代产品的应用,加强废弃塑料制品回收利用。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广可循环绿色包装应用。开展海洋塑料垃圾污染清理整治,推动沿海大中城市建立实施“海上环卫”制度。

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要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的主体责任,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纳入工程概算。制定完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统计、处置和再生利用等相关标准。统筹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循环利用模式,加强收集、运输、利用和处置管理,合理布局转运调配、资源化利用和消纳处置设施。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的应用,将再生产品应用要求纳入工程项目设计标准、工程验收条件,深入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动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大量利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提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治理,对堆放量较大、较集中的堆放点,经治理、评估后达到安全稳定要求,进行生态修复。

另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要健全价格收费机制,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逐步推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制度。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

10月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指出,加强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在沿黄城市和县、镇,积极推广垃圾分类,建设垃圾焚烧等无害化处理设施,做好厕所革命。

纲要提出,要加强垃圾焚烧等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垃圾分类。在沿黄城市和县、镇,积极推广垃圾分类,建设垃圾焚烧等无害化处理设施,完善与之衔接配套的垃圾收运系统。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因地制宜开展阳光堆肥房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保障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支持市场主体参与污水垃圾处理,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服务按量按效付费机制。做好“厕所革命”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衔接,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强化污水管控标准,推动适度规模治理和专业化管理维护。

纲要明确,以生活垃圾处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

纲要要求,推动农村厕所革命采用节水型器具,加快形成节水型生活方式。


《“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10月9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关于征求《“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方案提到,要加强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有关舆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度、分析研判,指导做好分类分级处置。


《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10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纲要提出要在碳中和、垃圾分类、农村垃圾治理和户厕改造等方面推进和实施标准化工作。

纲要指出,要强化绿色消费标准引领。构建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等绿色生活标准。分类建立绿色公共机构评价标准,合理制定消耗定额和垃圾排放指标。

纲要要求,要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强化标准引领,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完善乡村建设及评价标准,以农村环境监测与评价、村容村貌提升、农房建设、农村生活垃圾与污水治理、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标准化工作。